冯小刚《十问崔永元》里的逻辑谬误




      逻辑,一直是我们国家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我们从小就缺乏逻辑教育和训练。


      导致的结果是,中国人普遍“逻辑差”、“不讲理”,理所当然容易“ 被洗脑”、“被忽悠”。


      在公众事件的辩论中,逻辑尤其重要,有助于深入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可惜现实往往是网友们胡搅蛮缠不讲理,最后一锅粥、被带偏。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那么容易被舆论操控的原因。


      今天被刷屏的,是冯小刚《十问崔永元》。下班后看了看,发现其通篇逻辑硬伤。犯了很多典型的逻辑错误。


      冯、崔事件过程,不再赘述;冯、崔之间的过节,也不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这里将以《十问崔永元》为例,分析一下我们常犯的逻辑谬误。






      首先大致归纳一下这“十问”。


      原文中,每一问是一大段。我们来看看,这十段都说了什么?


      第1段:《手机》主角严守一没娘、离过婚···他干的所有事你崔永元没有干过、人物关系也和你不同,因此,严守一≠崔永元,所以构不成对你的影射伤害,因此你是碰瓷;


      第2段:既然你觉得受了伤害,为什么不起诉;因为你不起诉,所以你更是碰瓷;


      第3段:文艺作品切忌对号入座,意大利黑帮都没有找《教父》,你就更不应该找了;


      第4段:你反基因是为了卖你的产品;你不能光举报别人漏税,你也要晒你的税单;


      第5段:中国电影发展不易,你却恶意抹黑电影行业和明星,明星做的善事比你多多了;


      第6段:你不善良,因此你不是好丈夫和好父亲;


      第7段:刘震云教育女儿、你说刘震云给你道歉,实际是断章取义,说假话;


      第8段:你用一个合同,引起股市下滑,让亿万股民蒙受损失;


      第9段:你不体面、你不如流氓、你是小人;


      第10段:你没能力让《手机2》停拍,《手机2》已经杀青,永远存在。


      通过归纳可以看出,这十段其实不是每段都有反问,不足“十问”,只是用了一些问的方式,自问自答,引出一个结果。这个在修辞里,叫“设问”更合适。


       设问就是不管别人、自问自答。举个例子:


      你是贼吗?——这是疑问。


      你难道不是贼吗?——这是反问。


      你是贼吗?当然是!——这是设问。


      诚然,《十问》不是坐下来详密的推理反驳,而是冯导带着情绪的回击,自然夹杂辱骂和情绪。因此,关于辱骂和情绪的地方,我就跳过,不做分析。






       下来我们逐条看一下在这篇回应里,冯小刚都犯了那些逻辑谬误。


       第1段所犯谬误:混淆概念语义模糊


       这个是冯小刚的反驳起点。反驳明显很无赖,但是不容易指出其错在哪。其实这里是混淆概念、语义模糊。


       日常生活中,人们能意识到影视作品影射某人,不会天真到把作品人物和现实人物完全对应、严丝合缝;反而恰恰是通过“突出的共同点”来产生联系和对应。看过《手机》的都知道,这个人物的工作、处境,不时能让人想起崔永元,甚至误以为这就是根据崔永元的故事改编。这就已经产生了影射效果。因此严守一≠崔永元;但是严守一明显影射了崔永元。


       这里冯小刚混淆了“完全相同”和“影射”的概念,混淆了精确概念和大众理解的概念,进而得出认为“只要不是你,就不存在影射,就不会对你有伤害”。


       客观说,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比较无赖的做法。


       这在逻辑里,是最常见的谬误之一。





       第2段所犯谬误:循环论证错误归因


       循环论证的特点是:预设了一个前提A,得出了一个结论B;然后再用结论B去证明结论A。


       错误归因的特点是:事物A和B之间,虽然有一定关联,但是不是因果关系。


       把这两种谬误集中在一起,举个例子,就是:


       预设小明是捡来的孩子,所以小明被爸爸打了;因为小明被爸爸打了,所以小明是捡来的孩子。


       我们可以看到,冯导第二段的论证,就是集中了这两个谬误于一身。


       预设崔永元碰瓷,所以崔没有起诉法律;因为崔没有起诉法律,所以崔就是碰瓷。


       和刚才小明的例子一模一样。


       实际上,崔不起诉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碰瓷和不起诉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更不能循环论证,因为没有起诉,就坐实了“碰瓷”。





       第3段所犯谬误:个人怀疑


       能出现这个谬误,有点小可惜。因为个人怀疑谬误,往往是缺乏专业性的表现。


       个人怀疑谬误,就是由于个人原因、缺乏对专业知识的了解,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


       这种谬误,在现实中比比皆是。最典型的就是外行质疑内行。由于百度了一些零碎的医学知识,跑去和医生理论。这就是典型的怀疑谬误。


       《教父》影射意大利黑帮,遭到黑帮威胁和谈话,这事儿我以前就听朋友说起过。不过冯导却说没有,并以此得出结论:黑帮没找过《教父》,你也不应该找我。


       这里又犯了新的谬误:诉诸权威——即便黑帮不找《教父》,崔永元也有找《手机》的权利。





       第4段所犯谬误:诉诸动机斥之虚伪


       这两个谬误,日常更是比比皆是,虽然很没有逻辑,但是很有蛊惑力。


       诉诸动机,是人身攻击的一种。不就事论事进行分析,反而质疑对方的动机、出身、态度等。试图用抹黑人格的方式,来代替对真相的辨析。


       小崔反转基因对不对是一回事,这个可以讨论;但是不能攻击对方是为了买土鸡蛋。这就太下作了。需要说明的是,人身攻击有时候不是直面攻击,也会通过暗示、诱导观众、背后捅刀子等方式进行,更让人防不胜防。


       当然,这是大家最司空见惯的害人手法。《十问》里面到处都是,这里不再多说。


       让崔永元晒自己的税单,这犯的是“斥之虚伪”谬误。


       斥之虚伪的特点是:面对别人的指责,不去正面回应,反而通过指责别人来保护自己:“你别说我,你也有错···”可是并不能因为别人也有错,就证明自己没错了啊!


       尽管在实际生活中,斥之虚伪很能转移公众注意力、很有效,实际上是严重的逻辑谬误。


       爱国主义者最喜欢用这一套。


       你批评中国游客喜欢在景点刻画,他们说外国人也喜欢在景点留名刻画——难道外国人犯同样的错,我们自己就可以不改正了么?






       第5段、第8段犯的错误:诉诸情感


       诉诸情感,就是通过操纵别人的情感,来代替讲道理。因为人很难保持理性客观冷静,人总是容易被情感冲昏头脑,所以很容易被煽动。


       诉诸情感是发动人民群众批判一个对象的最佳武器。只要煽动情绪,人民群众就会替自己收拾掉对手。这个很可怕。


       但是冯导第五段、第八段就发动了群众,把整个电影产业、股民和自己放到一边,把崔永元放到另一边,然后说崔永元抹黑了电影产业、害的股民受损痛苦···于是挑起电影产业明星和股民对崔永元的仇恨、对立。


       这一招,真tm损,但是是政治斗争最常用的手段!!!太坏了。





       第7段所犯的谬误:谬误谬误


       谬误谬误的特点是:你发现别人的论证水平不高、或者有一个错误,进而认为他的观点都是错的。


       到底刘震云是否给崔永元道歉,我们不知道;刘震云对女儿怎么说,我们也不知道。但是,即便这两个都是崔永元说错了,也不会影响小崔的观点——1、明星漏税;2、手机对我有影射、伤害到了我。


       试图用论述的不足、知识性错误,进而反驳对方观点,这就是谬误谬误。


       其余的第6段、第9段、第10段,就是宣泄情绪、骂大街,就像一些老油条张口闭口他妈的,没有分析的必要,此处就不再做分析。




       总之,冯导这篇文的大想法是:


       你说我错,我先不管我到底错不错,先把你搞臭、说你是撒谎精、坏人,因此你说我的那些,也就不足为信了。


       实际上,这个大想法就犯了“斥之虚伪”谬误。


       在具体“把你搞臭”的过程中,冯导犯的谬误大致有:混淆概念语意模糊诉诸恐慌诉诸厌恶诉诸动机错误归因谬误谬误循环论证人身攻击等等,可谓是非常典型的“集诸多逻辑谬误于一身”的文章。


       当然,现实中,媒体公众事件,往往就是要没逻辑、搅混水才能获得舆论胜利。


       但是不得不说,这在老话儿中,就叫做“混蛋、无赖、不讲理”。




顺便补个刀:罗振宇的逻辑思维,虽然用了这四个字,其实恰恰是反逻辑的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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